106年成員館自辦教育訓練經費補助申請辦法(6月5日截止)
臺灣學術電子書暨資料庫聯盟106年教育訓練經費補助申請辦法
一、目的
為加強臺灣學術電子書暨資料庫聯盟電子資源之利用推廣,增進各成員單位之使用者對於各類資源內容與功能之瞭解,進而能有效應用於教學、研究、學習活動中,以提高聯盟電子書資源使用效益。
二、申請對象
臺灣學術電子書暨資料庫聯盟106年成員館
三、申請時間
106年6月5日前
四、補助額度(依教育部核定106年補助款經費調整)
每一單位以新臺幣 7,500 元為上限,補助單位數以40個為原則。
五、申請步驟
【可參考文末之新聞附加檔案:106年教育訓練經費補助申請辦法、空白表格、申請步驟圖解_收件延長至0605.pdf】
1. 線上申請:自聯盟網站最新新聞(http://taebc.lib.ntnu.edu.tw),點選申請網址,詳填後提交。
2. 收信確認:登入前述所填E-mail信箱,收取系統發送之通知。
3. 開啟線上表單:詳閱信件通知,開啟信末之線上表單超連結
(線上表單含:申請表、經費預算明細表、教育訓練相關資料)。
4. 編輯線上表單:線上編輯「經費預算明細表」與「教育訓練相關資料」。
5. 列印線上表單:列印線上表單紙本,請貴單位主管簽章。
6. 上傳核章表單:掃描已核章申請表為jpg圖檔。至前述線上表單最末頁,插入掃描圖檔。
7. 完成申請程序:確認前述線上表單自動儲存後,即完成申請,可關閉視窗。
六、申請結果(公布時間依教育部核定106年度補助款經費核撥時程調整)
推廣小組彙整各單位申請資料後,送交聯盟推動小組審核。
申請結果於106年7月3日前公布於聯盟網站,並個別通知獲補助單位後續撥款事宜。
七、注意事項
1. 審核標準:申請單位超過原訂名額時,依申請先後順序、經費總額、及歷年教育訓練經費補助申請與成果資料繳交是否依規定辦理等因素決定補助單位與補助金額。
2. 活動辦理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0月15日止,可採分次辦理方式。
3. 經費補助:項目以講義印製費、演講費(場次至少90分鐘,3200元為上限)、鐘點費(每小時1600元為上限)、活動宣傳費等為原則,不含誤餐費。雜支費用不得超過總經費6%。補助金額以活動性質、參加人數等為核定依據。支出須檢具單據核實報銷,且發票日期應符合執行期限,由各校主(會)計單位就地審計,並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4. 成果報告:獲補助成員館請於活動結束兩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最遲於106年10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含:「活動紀錄表」及「經費收支結算表」兩表之電子檔及紙本核章正本。
成果報告電子檔:請至成果線上回覆(含「讀者參與活動滿意度五分量表」問項);
成果報告紙本核章正本:請連同「申請表紙本核章正本」(申請步驟第5項),郵寄至「中興大學圖書館典閱組」彙辦,信封封面請註明「TAEBDC自辦教育訓練經費補助成果:OO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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